文创资金
项目说明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22)》中列明的媒体与艺术、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创意、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广告及会展服务、休闲娱乐、文化创意投资运营、咨询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制造及销售、文化创意辅助用品生产及销售等所有行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申报条件
(一)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在建扶持类项目)》等材料,产业研究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产业研究类项目)》等材料。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等材料。
项目成果(优惠政策)
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文创资金申请类别
1在建扶持类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2成果资助类项目
对演艺、艺术品、电竞、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动漫、网络视听、文化服务出口贸易、新闻出版、设计创新、市级文创园区和文创金融服务等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进行成果资助。
3产业研究类项目
文创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产业报告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等。
文创资金常见问题
(1)怎样区分申报项目属于什么产业类别?
产业所涉相关行业参考如下:媒体业与艺术(新闻信息业、影视业、出版发行业、演艺业、文博业)、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科学与技术设计、工业设计相关服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服务、绿化管理、建筑装饰业)、时尚创意(服装服饰、美丽健康、时尚家居、珠宝首饰和工艺美术品、时尚智能消费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网络文化面向重点行业的信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广告及会展服务(广告、会展)、休闲娱乐(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休闲健身)、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投资与资产管理、运营管理)、咨询和中介服务(智库建设、商务咨询、科技咨询、社科咨询、创业咨询、版权服务、印刷服务)、文化装备制造及销售(印刷设备制造、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摄录设备制造及销售、演艺设备制造及销售、游乐演艺设备制造、文化设备出租服务)、文化创意及辅助用品生产(文化创意辅助用品制造、乐器制造及销售、文具制造及销售、笔墨制造、玩具制造、节庆用品制造)。
(2)何谓公共服务平台?
1、公共服务平台一般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内企业提供信息资讯、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投融资、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2、公共服务平台的判定原则:
公共性: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要体现其服务范围的开放度和公共性,不能仅是为申报企业自身或少数几家企业服务,而应为广大行业企业服务;财政扶持资金体现的是对公共服务平台投入或运营费用的补贴扶持,获得支持的平台项目,要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下,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体现对产业服务的公共性。
专业性: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其申报主体要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体制机制健全,具备较完善的服务条件、较高的服务水平,体现平台服务的专业性。
(3)何谓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
主要是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与科技、金融、制造、消费、旅游、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推动文化创作和创意设计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开展结构、功能、性能数字化仿真,提升文创产品和服务品质的项目。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创造力、创新力,设计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新应用,打造新模式、新业态的项目。支持文化创意企业把握国际流行趋势,厚植海派优秀文化,创设时尚消费场景,促进消费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项目。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应用,在原创内容生产、设计能力提升和商业模式创新上的投入。
(4)两个或以上单位可以共同申报项目吗,有什么要求?
申报主体只能是一家单位,但可以有多个合作单位。
(5)新成立的公司,无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可否作为申报主体?
可以申报,新设单位(2022年1月1日后注册)需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并填写财务履约能力测算表,建议提供履约能力改善措施相应附件(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或银行贷款协议/合同等)。
(6)申报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无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2年1月1日,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7)什么是成果类资助项目?
成果资助类项目今年面向演艺、艺术品、电竞、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动漫、网络视听、文化服务出口贸易、新闻出版、设计创新、市级文创园区和文创金融服务等,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网络视听活动及图书未出版项目除外)。
(8)申报材料格式的要求是什么?
1.网上申报提交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2.书面材料两份,在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需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3.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